一、政策性文件
1、立项文件(建设项目备案确认书或核准批复文件)(原件、复印件盖建设单位公章1份,原件审查不留存);
2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(原件、复印件盖建设单位公章1份,原件审查不留存);
二、技术性材料
1、折叠一式四份全套施工图含计算书:
施工图图纸要求:折叠成A4纸大小并装盒,有图纸封面、总平面图,建筑图及结构图上要有相应的注册建筑师、注册结构师盖章,每张图应盖资质证章、出图章或设计专用章。注册建筑师和注册结构师执业印章与单位资质印章编号一致,施工图图签栏中的“设计”、“校对”、“审核”、“审定”人具有四人以上签字;
房建工程计算书要求:建筑节能、结构、给排水、暖通、电气内容齐全的计算书(各一份原件,如有钢结构,结构计算书两份,原件留存审查中心归档,计算书封面应有“设计人”及“校对”、“审核”、“审定”三级校审签字并加盖设计单位证章。计算书中要求内容详见图审中心网站中对各专业计算书内容的要求);
高层建筑工程项目要求:需提供内蒙古自治区高层建筑工程结构抗震基本参数表(一式三份原件,要求设计单位盖章,仅限高层)。
2、 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原件四份、勘察纲要、勘察原始记录(钻探记录、原位测试记录、室内土工试验记录、勘察外业管理要求的表格及影像资料)、勘察委托书、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、勘察计算资料(勘察报告书中要有场地类别、液化等级、湿陷等级、腐蚀性等计算内容);
3、外进登记备案(区外勘察设计单位需从网上《全国勘察设计行业资质管理信息系统》办理外进登记);
4、住宅项目有户型比例要求的需提供90㎡以下套型比例表。
注 :1.报审项目前期资料初步审查合格后进入施工图审查阶段,对于报审资料
缺项及不符合相关法律、法规规定的情况下不予进入施工图审查阶段;
2.对于提交资料不完整的项目初步审查不通过时不计入审查时限的,待补
充完善相关资料后进入审查阶段,计入审查时限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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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 台:张媛 电话:5243499
初审阶段:业务一科 姚远、田海瑞 、余秀萍 电话:5243950
答复阶段:业务二科 耿越 电话:5243949